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历史沿革


名称由来

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语意为“红水”。境内有克孜勒苏河穿境而过,故在自治州成立时,决定以克孜勒苏作为自治州的名字。 

建置沿革

克孜勒苏自治州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。根据境内性质未定的原始文化遗迹和出土的人头骨化石推断,大约早在17万年以前,境内即有原始人类活动。

大约距今6000年左右的中石器时代,境内的先民已经能够打磨细石器,用于狩猎和从事简单的农耕生产。大约在3000年前,中国中原社会已经进入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,境内仍然处于母系社会的部落联盟状态。同时境内平原地区出现定居农耕文化,山区为狩猎和放牧的游牧文化。

据中国史籍所载,中原的黄帝、舜帝、尧帝等都与境内的部落联盟有过密切的交往。《竹书纪年》载“黄帝时西王母献白环,舜帝时又献之”;“尧,西王母献其白琯”;“舜受终西王母献益地图”;《贾谊新书》称:“黄帝涉流沙,登于昆仑,于是还归中国”;尧帝“身涉流沙,地封独山,西见王母,驯及大夏、渠叟”。从这些记载中可以明确看出,境内的西王母之邦等部落联盟与中华古帝从长期的友好往来,最后到人心所向、众望所归、回归中国。

到了秦汉之际,境内的以母系社会为基础的部落联盟逐步解体,以各个绿洲自为体系的从事定居农业的“城廓诸国”以及以从事游牧的“行国”逐步形成。境内的阿图什属疏勒国,阿克陶属中国,乌恰属捐毒国,阿合奇属尉头国。

汉神爵二年(前60年),统治西域的匈奴日逐王先贤掸率部归汉,汉朝政府设西域都护府以统之,从此克孜勒苏即正式划入汉朝版图。

三国时期,州境隶属魏国。西晋时隶于西域长史府,东晋十六国时先后隶于前梁、前秦、后凉、西凉等政权。
南北朝时隶于北朝,设西戎校尉府,疏勒、龟兹(尉头属龟兹)、乌孙(捐毒属乌孙),皆受辖于该校尉。

隋朝统一全国后,隶于隋朝,受西突厥王庭的统治。

唐朝境内各地辖于安西都护府,境内设疏勒都督府(治所在疏勒镇)、蔚头州(治所孤石山)、温肃州(治所大石城)、演渡州(治所去曷饭馆)。今阿合奇分属温肃州、蔚头州;阿图什、阿克陶、乌恰分属疏勒都督府、演渡州。境内各地分属葛逻禄、样磨、处月等部。

北宋、辽时期,境内大部分土地属黑汗(即喀拉汗)王朝,其中东北部少部分地区(今阿合奇)属西州回鹘,南部少部分地区(今阿克陶)属于阗。

西辽天蒙三十三年(1210年),喀拉汗王朝为屈出律所灭,州境始属西辽。

蒙古成吉思汗十三年(1218年),西辽为蒙古所灭,蒙古设断事官对境内实施统治。元至元十二年(1275年),元在阿里麻力设中书行省,州境即辖于该中书行省,由断事官辖治。至元十八年(1281年)元改断事官为都护府,州境即属该都护府管辖。至正六年(1346年),州境又属察合台后王封地。

明代初年,辖于别失八里。永乐十六年 (1418年)明改别失八里为亦力把里地区。州境又为亦力把里首府大臣朵豁剌惕家族的世袭领地 ,称朵豁剌惕部,嘉靖十二年(1533年),察合台后裔赛义德汗建立叶尔羌汗国,州境属其统治。

清康熙十七年(1678年)准噶尔蒙古部噶尔丹侵入天山南路,州境在准噶尔部的统治之下。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叛乱之后,于乾隆二十四年(1759年)设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,州境即在该大臣的管理之下。乾隆二十七年(1762年),清政府在伊犁设“总统伊犁等处将军”,州境又辖于伊犁将军。光绪十年(1884年)新疆建省,境内分别辖于新疆省喀什噶尔道的疏勒府、伽师县及阿克苏道乌什厅。

民国元年(1912年),境内分辖于喀什行政区伽师县、疏附县、英吉沙县、蒲犁县和阿克苏行政区乌什县。民国二年(1913年)至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,境内先后建乌恰县、阿图什县、阿合奇县。
1949年,新疆和平解放,境内阿合奇县辖于新疆省阿克苏专区,阿图什、乌恰等县辖于喀什专区。
1954年7月14日,以柯尔克孜族为自治民族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成立。至此,克孜勒苏才形成一个统一的地区级行政建置。
1955年2月5日,新疆省根据宪法规定,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区改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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